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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二100问|介绍贿赂篇
发布时间:2026-06-11 16:47

         在贿赂犯罪中,居间牵线、撮合交易的介绍贿赂行为同样触犯刑法。本篇围绕介绍贿赂罪的行为认定、入罪标准、刑期、罪名区分等核心问题,结合新规整理12个问答,厘清法律边界。

 

25、什么是“介绍贿赂”?

    指在请托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沟通关系、撮合条件,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。

 

26、介绍个人行贿10万元,是否构成犯罪?

    是。介绍个人行贿10万元以上,或介绍单位行贿50万元以上,即构成“情节严重”。

 

27、介绍贿赂给3个不同国家工作人员,算严重吗?

    算。向3个以上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,直接构成“情节严重”要件。

 

28、介绍贿赂时自己收了“中介费”,怎么定性?

    若在国家工作人员不知情下截留财物占为己有,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,与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。

 

29、介绍贿赂后,自己也参与分赃,是介绍贿赂还是共犯?

    若与请托人或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行贿或受贿,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,不再单独定介绍贿赂罪。

 

30、介绍贿赂是否必须促成成功?

    不需要。只要实施了撮合行为,无论贿赂是否实际完成,均构成犯罪。

 

31、介绍贿赂的“恶劣影响”如何认定?

    如导致重大工程腐败、公共资金流失、群众利益受损、引发群体性事件等,均属“造成恶劣影响”。

 

32、介绍贿赂罪的最高刑期是多少?

   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,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

33、介绍贿赂者能自首吗?

    能。在被追诉前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,可依法认定为自首,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
 

34、介绍贿赂是否必须有书面协议?

    不需要。口头撮合、电话牵线、微信引荐等任何形式的沟通促成,均构成介绍贿赂行为。

 

35、介绍贿赂后反悔,劝阻行贿人放弃,能免责吗?

    不能。行为已完成即构成既遂,劝阻可作为悔罪表现,但不影响定罪。

 

36、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的共犯如何区分?

    若仅居中牵线,未参与分赃或决策,定介绍贿赂;若共同策划、分赃、实施,构成行贿罪共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