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二审败诉不代表老人彻底失去了维权的机会,从法律角度来看,还有三条可行的诉讼路径可以探索。
路径一:提起欺诈性抚养侵权之诉
这是目前最可行的方向。抚养费损失属于财产性债权,老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另行起诉,主张黄某隐瞒孩子非亲生的事实,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,要求返还实际支出的抚养费用。
这类诉讼不受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主体限制,只要能证明两个核心事实:一是黄某明知孩子非陆晓东亲生故意隐瞒,二是老人实际支出了抚养费用,就有胜诉的可能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类诉讼需要老人提供转账记录、缴费单据、邻里证人证言等证据,证明自己的实际支出,否则很难得到法院支持。
路径二:提起不当得利返还之诉
陆晓东去世后发放的24万抚恤金和丧葬费中,有12万被黄某领取,如果老人能证明这部分款项中有属于自己的份额,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黄某要求返还。另外106万的交通事故理赔款目前还冻结在法院账户,如果最终确认小海不是陆晓东的亲生儿子,老人也可以主张重新分配这笔款项。
路径三:主张隔代探望权
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隔代探望权,但是司法实践中已经有不少案例支持丧子老人的探望诉求。老人可以以“维系未成年人亲情需求、符合公序良俗”为由,向法院主张定期探望小海的权利,毕竟8年的朝夕相处,孩子和老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情感联结。



